K3-尊享套系

签署电子版服务协议

感谢您选择热靴映画摄影工作室及我们为您提供的相关服务!

预约服务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协议条款(简称“条款”)。以下协议条款将管理您使用热靴映画摄影工作室服务(简称“服务”)的权限。如果您预约确认后视同您同意并遵守这些条款,这样便构成了您与热靴映画摄影工作室之间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经我们双方共同协商,就热靴映画摄影工作室(以下简称:热靴映画)为您提供的影像服务,达成如下服务协议:
  
1
    
    拍摄项目为您选择预定的套系,拍摄服务的收费总额即为您预定的套系价格。套系所付价格即为全部服务费用,过程中没有二次消费。部分拍摄不提供服饰和化妆服务,需客人自带准备的服饰,我们也将为您提供意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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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靴映画为您提供所预定套系内的所有产品和服务。除此外,我们还提供其他有偿服务:如额外精修入册、增加升级相册、定制油画布画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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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可预定的档期,都需要与摄影师沟通确定,我们不接受没有与摄影师沟通拍摄日期的预定。您在预定档期时,须向热靴映画支付500元定金(此定金含在套系总额内)。我们不接受已预定成功的客人以各种形式退档期,所有拍摄信息以您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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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单方面决定退订热靴映画的拍摄预约,定金将不予退还。收取定金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每位客人的拍摄意向。一旦确定拍摄意向,摄影师和助理就开始作拍摄准备,当然也是为了让您不随意变更或者被变更或被取消拍摄计划造成时间上的浪费,所以请理解。


5

    未支付定金的预定视为无效,由于未及时支付定金而导致订单被取消的,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拍摄当天因不可避免的原因,如小朋友生病、恶劣天气状况等,可以与客服协调更换时间。


6

    我们按您所选择预定的套系拍摄标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拍摄质量。但因我们的影像服务为创意拍摄,所以在拍摄前,请您考虑清楚再决定是否需要预定。在拍摄时,也请给予摄影师自由发挥的空间。如果拍摄已完成且您已确认照片没有问题,此后不再作退款或补拍。由于我们单方面的责任,导致拍摄无法开始或提前终止,我们将主动与您协商调换拍摄时间,也可以与您协商退款,如达成退款的协议,那么双方的服务关系将立即终止。在达成该退款协议之前拍摄或制作的照片或产品,热靴映画有权作报废处理。如不同意这一条款,将无法获得退款。如果您已确认过照片本身没有问题,但如相册、相框等实物印品存在错误或明显的瑕疵,我们给予免费更换同产品,但不作退款或替换等值产品的服务。如发现以上问题需要更换产品,在更换新品前必须向我们退回原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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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靴映画拥有所有拍摄照片的著作权(版权),我们拥有在本营业场所有对所拍摄照片展示的权利。未经热靴映画同意,您不得将拍摄图片等资料外泄和转让至第三方。热靴映画也将保证恪守职业道德,未经您的允许,不将拍摄的图片和个人资料外泄或用于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用途。如一方因以上问题给对方蒙受损失的,受损失方有追究对方责任和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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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拍摄对象(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您在热靴映画工作环境内,须管好未成年孩子,履行监护权。因看护不到位,造成被监护人伤害的,我们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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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靴映画在为客人服务(拍摄)期间,须积极配合我们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拍摄工作,由于您配合不积极或其他原因造成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不能履行的,后果由客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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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拍摄),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协商解决,我们也会重新安排档期(在预约拍摄之日起计算的半年有效时间内进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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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原片,热靴映画将在成品交付后为您保存一年时间,到期后将全部删除,请保存好通过网盘链接发送的电子文件。


12

    热靴映画保留对以上协议条款进行更改的权利。若希望在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您须同意接受任何更改后协议的约束。客人预定或购买热靴映画摄影服务的权限是以遵守这些条款为明确条件的。

13

    本服务协议自您同意确认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如违反了任何一项条款,都有可能导致我们终止向您提供服务。